重要提醒!禁渔期,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原创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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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水暖,万物复苏。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踏青赏景的好时节;但对水里的鱼而言,这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窗口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钱塘江流域的禁渔期。然而,偏偏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近日,偷偷捕鱼的张某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鳗鱼苗、捕鳗鱼苗工具和网兜。

经清点估值,张某当晚捕获的那一小捧鳗鱼苗,看似不起眼,却足足有266尾,市场价值轻松突破一万元。

鳗鱼苗,学名日本鳗鲡苗,素有“软黄金”之称。每年春季,鳗鱼苗从海洋洄游至江河入海口,正是渔民口中“一苗难求”的黄金捕捞季。正因如此,其市场价格常年居高不下,高峰时一尾可卖到三四十元。

“我最近生意比较差,所以我就想到去钱塘江边玩玩,顺便捕点鳗鱼苗赚点零花钱。”“我以为就是被警告一下,把东西没收,告诉下次不要再犯就行了。”“我看到有那么多人捕捞鳗鱼苗,以为没事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某的辩解中透着侥幸。

据了解,今年禁渔期开始后的第一个月内,钱塘区检察院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非法捕捞鳗鱼苗案件5件9人,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5件7人。2026年3月,钱塘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4月2日,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市民:鳗鱼,学名鳗鲡,是濒危物种,其苗种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为养护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系统,请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自觉守护水域生态环境,切莫因贪图小利、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