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8·15全国生态日”主题法律法规巡讲 ​让生态文明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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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笑瑜 姚新宇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联合钱塘区绿色发展促进会、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连续开展了三场“8·15全国生态日”主题法律法规巡讲活动。


本次巡讲活动立足钱塘产业实际,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点位,针对性开展水、气、土主题的法律法规宣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传播至钱塘区的每个角落,共计110家企业、370人参与。


杭州医药港是钱塘首个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在这里,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法律顾问、来自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的赵谦律师结合平台产业特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时事案例对重点法条进行了剖析,将钱塘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常见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作逐一分析。他还与现场企业代表积极互动,就平时企业管理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讨论交流氛围浓厚。此外,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工作人员还就医药港污水零直排相关工作为企业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和答疑。



在电装(杭州)有限公司,赵谦律师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双碳”目标、大气污染防治、企业应承担的环保法律责任与义务、环保法律法规与企业经营管理之间的紧密联系等五个板块开展宣讲,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违法后果等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就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遇到的环保问题作案例分析,让参会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环保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



在三花工业园,赵谦律师则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下企业义务与责任的新变化为主题,从立法目的、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层面上对新法的变化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具体案例阐述了新法条在环保执法实践中的运用,进一步强化与会人员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实现生态和发展的“双赢”,共建美丽钱塘。


记者:董笑瑜  姚新宇

通讯员:唐一